汽车抵押被拖走,违法吗?
《担保法》第六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对于居民债务纠纷已经解除的,担保法也规定:“质押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保证的方式有:如果提供担保的,保证人对债务人能够提供的质物,也应适当予以抵质押。如果提供了足够的担保,保证人可以在债权人的多次催告后能够偿还债务,否则,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2020年7月1日,《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抵押人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如果不能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从司法角度讲,《担保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