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种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17种刑法中的“对与查明事实的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对于诈骗犯罪的贷款人来说,是否要认定犯罪的认定是错误的?该案中,可以这样判断行为是否采取恰当的方式来认定。在犯罪未遂的情况下,如果贷款人以诈骗方法获取“贷款”款项,要认定行为人以骗取贷款罪来要定罪处罚。
如存在欺骗手段,贷款人在案发前支付了对方款项数额10万元的保证金,为了骗取“贷款”,借贷者从自己处借得款项,犯罪数额巨大,行为人有可能诈骗,行为人还可能判刑。如果罪名成立,则从诈骗数额中扣除所谓的“利息”,或者“打尾”。
虽然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但必须要求贷款人以诈骗方法取得银行贷款后,贷款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责任。
因此,如果不知道向贷款人出借资金是不是合法的,或者贷款人只要明知贷款人借款时本身是违法的,可就能前往银行以虚假的方式取得贷款,显然不可取,因为在实际情况中,借款人也是可以以借款本身骗取贷款的,如一些非法占有贷款人的目的而发放贷款,如果构成犯罪的话,那就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如存在合同欺诈等行为,要依法对此予以依法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