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一般怎样强制收车?
《民事诉讼法》第153条规定,诉讼参与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开展和解协议,如竞拍成功,将取得的房地产、车辆、设备等,代为行使,但不得参加拍卖,也不得以实物抵债。
但债权人在收车过程中,因下列原因导致竞买人受到损失: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及损失;
(二)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及损失;
(三)一方告知对方虚假情况,导致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及损失;
(四)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及损失,由对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