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公安局城南中心派出所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侵财类违法犯罪行为,并实施严厉打击。近日,成功破获一起接触性诈骗案件,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
6月9日,城南中心派出所接到群众丁某被诈骗的警情,快速反应。进一步了解得知,6月1日,嫌疑人王某致电丁某称其需要资金周转,欲将白色轿车抵押给丁某。
双方协商一致后,王某便将车开至丁某所在租赁公司,丁某当场检查该车信息与王某提供的车主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委托书等资料后,最终以6万元的价格将车辆抵押。
6月3日,王某与一名男子来到丁某租赁公司,原以为是来提走抵押车辆的,不料,王某接下来的话让丁某错愕不已。
“这辆车是我租来的,这是租车行老板。我确实是急需用钱才会想到转押,你宽限我几天,我一定尽快把钱给还上。”王某向丁某说道。
原来,白色轿车所属租车行老板通过GPS定位到出租的车辆一直禁止不动,心生疑惑,便打电话询问王某。王某见事情败露,全盘告知转押车辆的事,两人才一起找到丁某协商取车事宜。
看到王某信誓旦旦地说几天后一定还钱,并诚心诚意地道歉。丁某想着谁都有困难的时候,三人便约定等王某拿上钱,租车行老板再把车开走。
这一等,又是6天,一直到6月9日,王某都未退还丁某6万元,甚至连电话都不接。意识到自己被骗的丁某立马报警。
接案后,城南中心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侦办该案。经多方调查,充分掌握王某犯罪事实。6月11日,办案民警将涉嫌诈骗的王某口头传唤至兴仁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开展调查。
经查:王某如实供述伪造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等相关资料,把租来的车辆转押给丁某,诈骗丁某6万元钱的犯罪事实,并供述了此案中的另一名犯罪嫌疑人陈某。
目前,车辆已归还租车行老板。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王某、陈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接触性诈骗
“接触性诈骗”是指犯罪嫌疑人通过接触受害人实施的诈骗行为,其根本目的与“非接触性诈骗”一样,都是诈骗钱财。
“接触性诈骗”的常见套路
一、借用手机进行诈骗
该类案例大多利用受害人的善意,以“手机没有电”或获取受害人信任等方式,以自身假手机为抵押,请求与受害人交换手机或直接借用手机与他人联系,趁其不备,借机逃走,从而骗走受害人的手机。
二、借用银行卡汇款诈骗
在此类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衣着较为高档,冒充“台X人”、“香X人”“外国华人”等身份,多以“出车祸、手机没电、身边无现金、银行卡在内地无法使用、急需银行卡进行转账”等理由,以高额报酬诱惑,骗取受害人的银行卡、手机等物,后以各种理由逃离现场。受害人多为缺乏社会经验、防范意识不强的青年。
三、拾物平分诈骗
该类诈骗是利用事主贪图便宜、不劳而获的心理进行诈骗。大多是团伙作案,一人故意在事主视线之内掉落装有“馅饼”的钱包或者包囊,然后另一人捡起该“馅饼”,并要求与你分享,以此实现诈骗。
四、“换零钱”诈骗
在该类诈骗中,骗子首先通过同对方以工作或者其他信息套近乎,拉近关系,骗取对方的信任,然后会编造理由请求与对方通过“以零换整”或者“以整换零”的方式,以假币换取对方的真币。
五、街头抽奖诈骗
诈骗团伙以免费抽奖为噱头,通过他人做托的方式,骗取抽奖者的信任,并强迫中奖者以高价买奖品从而实现诈骗。实际抽奖箱中,并没有那些所谓高价的奖品,所谓的“路人”也是请来撑场面的“托”。
如何预防诈骗
不要听信陌生人的花言巧语,学会自己对外来信息进行判断。
不要随意告知陌生人自己的银行卡号、姓名及个人情况,在一般情况下,最好不要把自己的通信工具给素不相识的人。
为取得你的信任,对方会提供一些伪造的证件(身份证、护照等),应仔细辨别其真伪,防止受骗。
一旦发现被骗,应迅速记下嫌疑人特征、逃离方向及车辆号牌、车型、颜色等特征,并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安全保卫处,积极配合调查,争取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