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中国银保监会对外公开《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从风险管理体系、风险数据和风险模型管理、信息科技风险管理、贷款合作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对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提出明确要求。
《办法》要求,互联网贷款应遵循小额、短期、高效和风险可控原则。单户用于消费的个人信用贷款授信额度应当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到期一次性还本的,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贷款资金用途应当明确、合法,不得用于购房、股票、债券、期货、金融衍生品和资产管理产品投资,不得用于固定资产和股本权益性投资等。
《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应当对互联网贷款业务实行统一管理,将互联网贷款业务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适应互联网贷款业务特点的风险治理架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内部控制和审计体系,有效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互联网贷款业务风险,确保互联网贷款业务发展与自身风险偏好、风险管理能力相适应。并特别要求,互联网贷款业务涉及合作机构的,授信审批、合同签订等核心风控环节应当由商业银行独立有效开
规范互联网贷款运营
伴随着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的突飞猛进,商业银行纷纷发力互联网贷款业务,在满足居民和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同时,也有助于提高金融便利度和普惠业务覆盖。与此同时,互联网贷款业务暴露出风险管理不审慎、金融消费者保护不充分、资金用途监测不到位等问题和风险隐患。
银保监会负责人表示,将现有互联网贷款业务纳入规范化轨道,促进新业态的健康发展。同时,适应金融科技发展的趋势,抛弃一刀切的简单监管思路,原则导向为主,并预留监管政策空间。
此前,银行互联网贷款的范畴庞杂,不少线上受理但是在线下完成风险评估、调查、授信和抵质押过程的贷款,也被纳入银行互联网贷款范畴之列。将这些贷款从互联网贷款中排除,有利于更好地厘清概念范畴,明确银行互联网贷款的定位,进而设定准确、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
《办法》对互联网贷款进行精确定义:商业银行运用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等信息通信技术,基于风险数据和风险模型进行交叉验证和风险管理,线上自动受理贷款申请及开展风险评估,并完成授信审批、合同签订、放款支付、贷后管理等核心业务环节操作,为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提供用于借款人消费、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等个人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
小额短期贷款,防范资金被挪用
《办法》强调,互联网贷款应当遵循小额、短期、高效和风险可控的原则。单户用于消费的个人信用贷款授信额度应当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到期一次性还本的,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商业银行按照互联网贷款的区域、行业、品种等,确定单户用于生产经营的个人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上限。对期限超过一年的上述贷款,至少每年对该笔贷款对应的授信进行重新评估和审批。
为了保证贷款资金用途应当明确、合法,不得用于购房、股票、债券、期货、金融衍生品和资产管理产品投资,不得用于固定资产和股本权益性投资等。《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加强贷款支付和资金用途管理,精细化受托支付限额管理。
苏宁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薛洪言认为,将互联网贷款上限设置为20万,既能满足各方对消费贷款促消费的诉求,又能有效降低消费贷款资金流入股市楼市的压力,在促进居民消费和控制贷款用途之间取得平衡。
互联网贷款小额、短期的原则,对消费类个人信用贷款授信设定限额,不仅有效防范防范居民杠杆率快速上升风险,对过度授信、多头共债、资金用途不合规等问题也有明显遏制。
加强全流程的风险管控
互联网贷款具有依托大数据和模型进行风险评估、全流程线上自动运作、无人工或极少人工干预、极速审批放贷等特点。与此同时,互联网贷款业务也暴露出风险管理不审慎、金融消费者保护不充分、资金用途监测不到位等问题和风险隐患。
《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应当对互联网贷款业务实行统一管理,将互联网贷款业务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适应互联网贷款业务特点的风险治理架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内部控制和审计体系,有效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互联网贷款业务风险,确保互联网贷款业务发展与自身风险偏好、风险管理能力相适应。《办法》对银行客户端、反欺诈、数据和模型架设上提出了具体要求。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还强调,由于现行相关管理办法未完全覆盖上述问题,且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对客户实行线上认证,实际上已突破了面谈面签和实地调查等规定,有必要尽快补齐制度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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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构建自主风控的必要性
《办法》中,特别强调了商业银行应当对互联网贷款业务实行统一管理,涉及合作机构的,授信审批、合同签订等核心风控环节应当由商业银行独立有效开展。要求商业银行建立健全适应互联网贷款业务特点的风险治理架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内部控制和审计体系,有效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互联网贷款业务风险,确保互联网贷款业务发展与自身风险偏好、风险管理能力相适应。
风险管理是金融的核心。自主可控不仅是金融机构核心竞争力的体现,更是金融业健康发展、数字化转型建设的重要基石,其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不言而喻。
监管部门一直倡导金融机提升自主风险管理水平。2018年5月,银保监会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银保监发〔2018〕22号)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数据治理,提高数据质量,充分发挥数据价值,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全面向高质量发展转变而制定的法规。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将数据治理纳入公司治理范畴,并将数据治理情况与公司治理评价和监管评级挂钩,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制度性探索。
顶象关联网络通过充分挖掘金融机构内部的“数据金山”,为金融机构的反欺诈体系、风控体系等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帮助金融机构实现业务安全体系自主可控。
推动银行零售数字化转型
疫情推动无接触服务兴起。互联网贷款、无接触贷款的优势凸显,这让银行减少了对物理网点依赖。例如,银保监近日一口气批复了10家支行和分理处的终止营业申请。今年已有超过800家银行网点关门谢客,而在过去的2019年,六大国有银行网点合计减少836个。
银行网点关停、离柜业务率走高是银行业务线上化和数字化的表现。互联网贷款具有依托大数据和模型进行风险评估、全流程线上自动运作、无人工或极少人工干预、极速审批放贷等特点,在提高贷款效率、创新风险评估手段、拓宽金融客户覆盖面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是银行零售数字化转型的重要产品。多家银推出互联网贷款业务,加快零售业务数字化转型。
线上零售业务正逐渐成为拉动银行收入增长的重要引擎。麦肯锡预测,中国零售银行收入以每年23%的速度递增,预计2020年,整体规模将达到3.2万亿元,贷款资产规模将达到32万亿元,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规模第二大零售银行市场。
数字时代的零售业务要包括构建专业的互联网经营模式,打造多渠道一体化、差异化经营模式,构建线上线下数字化协同运营模式。不仅是将原有产品、服务、流程体系、管理规范实施线上化改造,实现互联网环境的高效触客服务,而且要实现跨渠道、跨部门、跨系统的连续性和可持续客户经营,提升客户体验和粘性,释放客户经营的产能。同时,推动银行的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的自动化、实时化、智能化,提升产品与服务的综合化和人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