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许多情况下,父子关系是不可分割的,父亲对儿子的成长有很大的影响。然而,如果儿子用父亲的车作为抵押合同是有效的,父亲需要承担责任。网站编辑通过您的问题带来了以下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车主的儿子拿车做抵押有效吗
2011年8月,他的儿子小张以和朋友做生意的名义向父亲张索要10万元。他的父亲认为他儿子的想法不成熟,他的投资有风险,所以他拒绝了他儿子的要求。
几天后,他的儿子小张说他要和他的同学一起开车去国外旅游,所以小张给了他儿子一辆登记在他名下的车。几天后,我儿子回家了,但是车没有回来。在张的一再追问下,我儿子承认他把父亲价值20万元的车抵押给他的朋友,并向他的朋友借了10万元。双方书面同意小张向贾借款人民币10万元,期限为两个月,月利率为2%,抵押给**,贾保留该车驾驶证。
张得知后非常生气,立即表示要将车还给贾,并取消抵押。贾立即向因投资失败、无力偿还而失踪的小张索赔。
[律师分析]
针对第一个问题:如何维护父亲的权益,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车辆可以设立担保和抵押,也可以不到车管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是在抵押合同生效时确立的,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但是,抵押合同有效的前提是债务人有权处分抵押物。没有这个前提,债务人无权签订抵押合同。儿子小张没有车的所有权,所以他没有权利处置车,获利等等。小张将父亲的车抵押给贾是无权处分的行为,与贾签订的抵押合同的效力待定。本合同是否生效,抵押权是否成立,取决于张的认可或拒绝。本案中,张明确拒绝追认,致使抵押合同无法生效,贾不享有抵押权。
针对第二个问题:如何维护贾的权益,区分两种情况会有两种不同的结果。一是贾诚信信任小张,即有理由相信小张是车辆的所有人,或小张有权处置车辆,并占有车辆。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他的父亲拒绝批准,贾也享有抵押权。
第二,贾不守信用。本案中,小张为小张保留了机动车驾驶证,证明小张不是车主,但小张仍与小张签订了抵押贷款协议。贾没有经过房屋所有人的追认,没有享受抵押,只是与小张有一种借贷关系。而且,基于合同的相对性,贾不得不要求小张还钱。如果小张下落不明,没有其他财产可以执行或提供其他担保,贾的权益就难以得到保障。
[法律链接]
第五十一条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人经债权人认可或者无权处分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合同有效。
第一百八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和产品;
(五)在建的建筑物、船舶和航空器;
(6)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不禁止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一百八十八条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财产或者本法第五项规定的在建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成立;没有注册,你就不能对抗真正的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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