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汽车抵押贷款(抵押贷款汽车闵行区能上牌吗)?

知识问答 (120) 2023-11-03 09:06:47

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区支行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对原告依法享有的对上海红枫国际妇儿医院有限公司(以下至判决主文前简称红枫国际医院)在《固定资产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包括:贷款本金人民币12,872万元、逾期罚息(以拖欠本金12,872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7.497%,自2021年12月21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日止)、复利(以拖欠利息1,578,681.08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7.497%,自2022年3月21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日止)]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即原告有权对被告名下位于上海市闵行区古北路1551弄1号302室、上海市闵行区古北路1551弄52号的房屋及其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事实和理由:2017年6月26日,原告与红枫国际医院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编号:Z1706LN15694735),约定:红枫国际医院贷款3亿元,贷款期限为8年,自2017年6月26日起至2025年6月22日止,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按照合同约定利率上浮50%计算。2017年6月26日,原告与被告签订《抵押合同》(编号:C170623MG3101511),约定:被告将其名下位于上海市闵行区古北路1551弄1号302室、25号、52号房屋及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为红枫国际医院在《固定资产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包括贷款本金、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

2017年6月29日,原告与被告办理完毕抵押权登记,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为沪(2017)闵字不动产证明第12022494号。2017年6月29日,红枫国际医院根据《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约定向原告提出贷款申请,双方共同签订《交通银行借款额度使用申请书》(编号:Z1706LN01),约定原告向红枫国际医院提供贷款1.7亿元,约定贷款到期日为2024年6月20日;贷款利率采用浮动利率,以原告放款当天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五年期以上)上浮2%,利率浮动周期为12个月;付息周期为按季付息。2017年6月30日,原告依约发放贷款1.7亿元。当日,该笔贷款的实际利率为4.998%。2017年7月27日,红枫国际医院根据《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约定向原告提出贷款申请,双方共同签订《交通银行借款额度使用申请书》(编号:Z1706LN03),约定原告向红枫国际提供贷款33,260,000元,约定贷款到期日为2024年6月20日;贷款利率采用浮动利率,以原告放款当天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五年期以上)上浮2%,利率浮动周期为12个月;付息周期为按季付息。

2017年7月28日,原告依约发放贷款33,260,000元。当日,该笔贷款的实际利率为4.998%。2018年6月20日至2019年6月25日,红枫国际医院分16次累计归还贷款本金7,454万元。截至目前,该笔贷款的剩余未偿还贷款本金为12,872万元。红枫国际医院已涉及多起重大诉讼案件,其履约能力严重受损。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于2021年2月7日裁定受理红枫国际医院破产清算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原告向红枫国际医院提供的该笔贷款已于2021年2月7日视为到期,故原告有权要求被告为红枫国际医院的上述债务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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