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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区金融办
摘编
关于开展奉贤区2021年下半年度科技型企业贷款贴息、担保贴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实施“浦江之光”行动,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着力发挥资本市场作用促进本市科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19〕11号)、《奉贤区鼓励引导企业上市(挂牌)和支持科技金融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奉府规〔2020〕5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1年下半年度奉贤区科技型企业贷款贴息、担保贴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申报对象
1 区内评选的“三个一百”重点科技型企业,且经营、注册地和税收户管地均在奉贤区内;
2 持续经营时间超过2年以上;
3 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依法正常经营;
4 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能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 近3年内企业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记录。
02
申报条件
申请贷款贴息
1 主要用于对科技型企业支付给银行的贷款利息费用的补贴;
2 单笔实际贷款期限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
3 贷款用途仅限于借款人经营范围内的流动资金需要,不得用于房地产投资、各类股本权益性投资及国家明令禁止的领域;
4 企业依据贷款合同已按时还本付息;
申请担保贴费
主要用于对科技型企业支付给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或本区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费用的补贴。
03
申报材料
贷款贴息申报材料
1 奉贤区科技型企业贷款贴息申请表(附件1);
2 企业基本材料(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企业简介等);
3 企业上年度材料(包含财务报表、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
4 银行出具的企业贷款合同、借款凭证和还款凭证(包括还本、还息凭证);
5 其他应当提供的重要事项证明材料。
担保贴费申报材料
1 奉贤区科技型企业担保贴费申请表(附件2);
2 企业基本材料(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企业简介等);
3 企业上年度材料(包含财务报表、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
4 银行出具的企业贷款合同、借款凭证和还款凭证(包括还本、还息凭证);
5 担保合同及担保费发票;
6 其他应当提供的重要事项证明材料。
04
申报流程
1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
2 申报单位填报奉贤区科技型企业贷款贴息申请表(附件1)或奉贤区科技型企业担保贴费申请表(附件2),由所属镇、开发区、集团公司经济主管部门初审并盖章。
3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需登录“奉贤区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申报服务平台”进行专项填报,按要求上传已加盖经济主管部门盖章的奉贤区科技型企业贷款贴息申请表(附件1)或奉贤区科技型企业担保贴费申请表(附件2)。
网址
4线下报送
书面材料即“申报材料1-6项”,采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按序左侧装订成册;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装订后,报送至奉贤区财政局(金融办)。
5 为保证材料真实性,报送书面材料时须携带相关材料原件。
05
支持方式
贷款贴息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经综合评定,给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70%的利息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担保贴费
企业支付给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或本区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担保费,按担保额的1.5%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且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的担保费用。
06
注意事项
奉贤区财政局(金融办)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贷款贴息、担保贴费申报工作。
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