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银行房产抵押贷款对象: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或港澳台居民;
2、在境内工作时间超过一年,拥有中国本地房产的外籍个人。
二、 上海银行房产抵押贷款条件:
1、有稳定的经济收入(要求工作时间在一年以上,而且在申请贷款时要求现有工作已经在连续一年以上);
2、同意办理个人征信、住房抵押,上海银行认为有必要时,同意办理有关交易合同和借款合同的公证;
3、上海银行贷款经办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办理上海银行房产抵押贷款需要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件、户口簿/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
2、收入证明、收入替代品、资产证明等;
3、房屋预售(买卖)合同及预付款发票(预付款收据)等;
4、交易房屋产证及其户口簿复印件、抵押房屋产证;
5、其他银行认为必要的申请材料。
扩展资料
贷款流程
1、借款人贷前填写居民住房抵押申请书,并提交银行下列证明材料:
(1)借示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证明;
(2)借款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等资信证明文件;
(3)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
(4)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住房所有权证件或本人有权支配住房的证明;
(5)抵押房产的估价报告书、鉴定书和保险单据;购建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
(6)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2、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3、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
4、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5、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6、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
(1)正常结清: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结清贷款;
(2)提前结清:在贷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贷款,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由银行审批后到指定会计柜台进行还款。
贷款结清后,借款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证领回由银行收押的法律凭证和有关证明文件,并持贷款结清凭证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