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男子康某图财忘义,利用租赁来的小车,伪造车辆登记证、车主身份证,向老乡抵押借款3.9万元,没想到真正的车主找到老乡,结果东窗事发。晋江警方3月1日对外透露,涉嫌诈骗嫌疑人康某(男,36岁,永春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董先生在石狮经营一家汽车租赁公司,康某则是董先生公司的常客。去年12月27日,康某向董先生公司租了一辆丰田花冠小轿车。“那个时候恰逢年底,租车的人多,我看康某是常客,还特意向朋友借了一辆车租给康某。”董先生说,没想到康某租车的隔天他便接到电话称出了事情,车被扣了。
董先生随后还发现车辆的GPS定位仪被人关了,而后又发现车辆GPS定位信号出现在晋江西滨镇。发现车辆的异常后,车辆的主人即董先生的朋友便自行前往西滨镇查看车辆状况。
到了今年的元月份,车主发现车辆被藏在了永春县的一处民宅。元月22号,车主自行前往永春将车取回。
而此时晋江西滨派出所也接到了郑先生的报警称,被老乡租车抵押骗了3.9万元,而抵押的车即被董先生的朋友从永春取回的那辆车。
郑先生在西滨镇开摩托车行,同康某都是永春老乡,康某又常到郑先生的店里来,一来二去两人便熟络了起来。“他(康某)当时开着车到我店里,说车主是他朋友,酒驾被警方抓了,朋友家里急着用钱,想抵押借点钱。”郑先生说,康某说他朋友被抓了没办法亲自来办抵押,提供了他朋友的身份证复印件还有一本车辆登记证。
“都是老乡,互相也都挺熟了,我没想到他会骗我。”郑先生说,他也不是专门做抵押借款的,朋友有难帮忙一下,借了康某3.9万元。
但是后来康某一直没有还钱,郑先生把车开回了永春老家,直至真正的车主出现,他才发现自己被老乡骗了一把。
经办民警林警官告诉记者,康某提供的所谓车主身份证复印件及车辆登记证经过查询都是伪造的。今年的3月1日上午11时许,康某在洋埭的一家酒店被警方抓获。
经审讯,康某如实交代了租车抵押诈骗老乡郑先生3.9万元的违法犯罪事实。
目前,康某因涉嫌诈骗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林警官称,康某的诈骗手段并不高明,只要查询一下就可以发现真正的车辆登记证还在银行抵押贷款,但其之所以能得手,关键在于熟人之间防范意识差,给康某以可乘之机。警方提醒:在大额款项的借支上,应当谨慎了解对方的相关财产证明,谨防上当受骗。
(中国网福建记者 李永贵 通讯员 庄凌龙 许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