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银行的角度分析。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主要有3个方面的风险:
1.借款用途风险。
提供优质抵押物申请贷款,审批相对容易一些,因此,住房抵押贷款更易出现虚假的借款用途。如果借款人挪用贷款或改变借款用途,银行无法了解和控制资金的使用,贷款到期归还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一旦贷款逾期,银行需要跟借款人协商,或者申请法院对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款项优先归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
如果借款人将贷款用于非法用途、违规用途,银行还将承担合规检查、内部审计、监管检查等更多的风险。
2.还款来源风险。
多数银行存在迷信房屋抵押的现象,过分依赖第二还款来源,却忽视了对第一还款来源的调查。如果借款人贷款之后出现资金紧张等问题,直接导致还款来源没有保障,银行将承担贷款逾期甚至形成不良的风险。
3.抵押物处置变现风险。
如果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款,银行将被迫处置抵押物房产,而处置抵押物是个漫长的过程,同时还有很多不确定性,比如,房屋存在产权纠纷,存在被其他债权人申请查封,存在市政建设面临拆迁改造风险等等,这些都给银行行使债权带了障碍。
为了防范上述风险,银行应当在贷前认真调查借款用途,调查核实有充足的第一还款来源,同时对抵押物的产权、价值、变现能力做出充分的评估,保证贷款能按时归还,或者借款人出现资金困难时能够迅速处置变现抵押物。
有人提出,抵押人使用唯一一套住房不能执行的问题,事实上最高法司法解释已经明确,并非唯一一套住房不能执行,而是债务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必须的住房不能执行,超出当地平均住房面积的,是可以执行的,哪怕是唯一一套住房。
二、从借款人的角度分析。
假设借款人用自己的住房申请抵押贷款,风险主要是,万一贷款到期不能归还,抵押权人将抵押物房屋处置变现,用于归还贷款本息,处置变现的价格可能远低于市场价,其中的差额就是抵押人的损失风险。
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出现,建议申请贷款前一定要充分评估自己的还款能力,并留有余地。如果在贷款后出现资金困难,要想办法从其他途径筹资归还贷款,避免住房被处置变卖给自己带来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