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林祥、李成梅购车的4S店工作人员曾向记者介绍,卢林祥、李成梅并非直接到店购车的客户,两人是通过汽车金融APP网上提报的购车贷款申请。申请人填写的所供职工作单位只要是真实存在,他们一般不进一步查证,而收入、配偶的信息也是由当事人自行填写,这些信息无需核实。
该案判决书显示,放贷方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员工称,对客户申报的购车个人信息,公司只能尽到形式审查,如果客户填报的内容虚假,公司实际上无法进行实质审核,对购车客户的真实信息情况无法掌握。
而正是抓住了放贷公司“形式审查”的漏洞,张某言、田某华等人通过伪造信息,冒充本人、亲属等接听回访电话的方式,利用无还款能力的人进行骗贷。
新京报记者获取的卢、李二人的购车合同显示,卢林祥的贷款金额是82000元、李成梅的贷款金额是90900元。4S店大客户经理称,卢林祥的车是零首付购置,而李成梅的车也只缴纳了很低的首付。
二人的征信报告显示,卢林祥名下的贷款,只偿还了两期,共3312元;而李成梅的贷款只还了一期就断贷了,她作为担保方为另外一名不相识的人贷下的21.6万元,也只在偿还3期后,就未再偿还。
断贷后,卢林祥曾被催收人员找上门,但面对身有残疾、靠低保生活的卢林祥,催收人员只能无奈离开。
“我既没有拿到钱,也没有开上车,这钱不该我还。”卢林祥称。
吃干榨尽:“优质客户”背了车贷又背房贷
相较于卢林祥、李成梅等人背上的几万元车贷,郭奇背上的贷款则重如山岳:除了车贷16万多元,还有130多万元的房贷。
在郭奇看来,卢林祥和李成梅的车贷之所以在购车一两个月后就被断掉,是因为他们无法再进行其他贷款,已没了利用价值。
在车辆贷款完成后,卢林祥曾被中介带去办理房贷,但他因害怕名下有商品房后影响自己“吃低保”而拒绝配合。另有背债人因征信存在不良记录,未能通过房屋贷款的审核。
郭奇则是中介攥在手里的“优质客户”。他的征信没有逾期记录,且可以提供结婚证、妻子身份证、户口簿等基础资料配合贷款。
判决书中披露的证人证言显示:郭奇的车贷,持续偿还了1年后断供。已偿还的4万余元,由中介田某华、崔某乐等人直接打入扣款账户。
“他们帮我还车贷,是害怕我的征信黑掉后,无法做房贷。”郭奇称,2023年1月底,在中介的游说之下,他配合中介将郑州一套169平方米的商品房贷款后过户到他的名下,如果车贷在这期间有逾期,房贷肯定就下不了。
背债人郭奇配合不法中介贷款购买的房产,贴了多张催款单。新京报记者 程亚龙 摄
郭奇回忆称,在那之后,他又配合中介去申请了“房屋装修贷”,按照中介的说法,装修贷还可以弄出来几十万元,这些钱会直接打入他的银行账户,万幸的是这笔贷款最终未能通过银行的审批。
郭奇的“信用”被榨干了,而中介承诺的“百万现金”,也迟迟没有兑现。郭奇称,2023年3月份,他曾多次到郑州找田某华询问钱的事情,但田某华原来的办公地址已人去楼空,两人在电话中大吵一架之后,郭奇选择报警。
“本来是去贷款的,结果背了车贷、房贷,自己却没有拿回来一分钱。”因为背债的事,老婆已经与他离婚。
位于郑州的那套房产,对郭奇来说也毫无意义。他没有钥匙,也已记不清房屋所在的具体位置了,更无法到郑州生活居住。
2025年1月18日,新京报记者通过郑州市不动产信息查询确认,郭奇名下的房产,位于郑州市中原区桐柏北路一个于2001年交房的小区内。
这处以6层商品房建筑为主的小区,在周边高楼的衬托下,显得老旧,临近大门几栋楼的墙体外立面已被重新粉刷了一遍。郭奇的房产,是一套位于顶层的复式房,门口的栅栏式防盗门上,还贴着物业、燃气公司2023年留下的催款通知。透过防盗门可见,屋内客厅的地板上已落满了灰尘。
套现分赃:新车低价抵押套现按比例分成
从申请车贷到办理房贷,郭奇与田某华和崔某乐接触了半年。据他介绍,崔某乐、宁某飞是专门在县里找人贷款的。被他们带到郑州的,还有路成等人。
路成向新京报记者介绍,他被骗办理了两辆车的贷款,如今,他背负的42万元的车贷已严重逾期。
新京报记者从受害者处获取的该案判决书中,宁某飞供述:他和崔某乐与田某华商量过,介绍客户贷款成功的,根据客户的贷款额度按3%的比例收取好处费,客户到了以后,由田某华安排住处,并进行包装,随后以客户名义让客户贷款购车或过户房子,贷款审批下来后,再将到手的车或房抵押给他人。
在供述中,田某华也证实了这一说法:崔某乐、宁某飞以帮客户贷款的名义,寻找目标客户并带到郑州交给我,然后给客户办理贷款买房或买车手续,等车或房买到后,再把房子和车子抵押出去,抵押的钱扣除首付费用、手续费等后,剩余的钱就分给参与的人。
田某华供认自己做房贷业务,张某言则是做车贷业务。
新京报记者梳理判决书发现,在该案中5名受害者,从4S店贷款购买了6辆轿车,其中5辆车都被二次抵押给他人。以受害者路成名下的某品牌越野车为例,该车指导价为29.4万元,贷款本金26.8万元,在偿还了两期贷款后,张某言便以7.35万元的价格抵押给二手车商套现。
背债人郭奇名下的“房产”内落满了灰尘。新京报记者 程亚龙 摄
田某华等人利用郭奇的身份过户房屋并骗取136万元房贷一事,在该判决中,公诉方并未提及,法院也未就此进行裁决。
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郭奇名下的房屋,其贷款购买价远高于市场价。
一家连锁房屋中介公司工作人员介绍,郭奇购买的顶层复式,房龄较老且没有电梯,是该片区最难成交的户型,意向客户很少。现在挂牌价在每平方米在6500元左右。
该工作人员查询系统过往成交房屋价格后告诉新京报记者,郭奇于2023年1月购买房产,当时他们曾促成一套位于该小区一楼137平方米的房屋成交,成交价格是9300元每平方米。据他估算,位于顶层的复式房当时的市场价,在每平方米7300元上下。
按照郭奇的贷款金额计算,这套房屋的成交价在每平方米11500元左右,远超出市场价格。
“这明显是高评、高估了。”该房屋中介解释,是在申请购买贷款时,通过打点关系,让评估公司的工作人员评估出高于市场的房屋价值,这样买房人就可以拿到更多的贷款,“网上说的用背债人帮卖房人脱手房屋,就是通过这种方式来办的”。
2023年12月15日,上海警方曾披露的一起贷款中介利用背债人购房骗取贷款的案件。警方查实,一套位于上海郊区、房龄较老的顶层复式房,实际价值只有253万元,在黄牛、房产中介、贷款中介等人的操作下,被评估为550万元,最终从银行贷出了357万元,不法人员从中获利85万元。
郭奇“背债”的购房贷款还有132万多元未还。受访者供图
法网恢恢:7人犯贷款诈骗罪获刑,多地曾发生同类案例
2024年5月,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就卢林祥、郭奇、路成等人被骗贷款一案,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
2024年8月,金水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田某华、张某言等7人通过寻找缺乏贷款资质和还款能力的人,以贷款购车为名,通过网络申请填写名义购车人虚假的工作单位、收入等个人信息,骗取相关金融机构车辆抵押贷款获取新车,后再将涉案车辆抵押套现分赃,后期也不再替名义购车人按期偿还贷款。田某华等7人相互配合,共同实施购车套现的诈骗行为,主观上均有骗取金融机构贷款非法占为己有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贷款诈骗行为,该行为侵犯了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及国家金融管理秩序,符合贷款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应以贷款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田某华等7人被分别判处2年到7年6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新京报记者检索发现,类似的“背债骗贷”案并非孤例。近两年山东德州、宁夏贺兰、山西太原等地警方均曾破获购车骗贷类案件。其中山东德州汽车贷款诈骗案的“背债人”涉及全国24个省份,诈骗金额达6000余万元。
据了解,中国银保监会、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曾相继发布《关于开展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汽车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旨在遏制不法中介骗贷和汽车金融公司放贷审核不严的问题。
一位在郑州从事房产交易的中介称,目前,房屋交易已实行全流程监管,不仅贷款额度根据房屋的实际成交价核算,购房人申请的贷款也由房管局直接打给卖房人,而不是像之前的由买房人或中介转给卖房人。此举就是为了杜绝不法中介利用背债人,以高评高估的方式套取贷款。
相关法规和要求的出台,堵上了背债贷款的漏洞,但对于已经背上了150万元债务的郭奇来说,债务就像一座山,压得他喘不过气来,“害怕。害怕被人上门催债,也不敢使用银行卡,征信可能一辈子也恢复不了了。”
当他再次看到社交平台上关于“背债人,一夜暴富”话题时,郭奇忍不住评论:“别再骗人了。”
(文中郭奇、路成为化名)
新京报记者 程亚龙 韩福涛
编辑 甘浩
校对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