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楼房抵押贷款利息多少(苏州市住房公积金)?

知识问答 (24) 2025-05-18 10:02:59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切实减轻困难家庭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还贷压力,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了《关于对困难家庭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行利息补贴的通知》(苏房金规〔2025〕2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相关内容作如下解读。

二、主要内容

补贴条件。借款人或配偶申请时属于本市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人口或总工会认定的困难职工;该笔贷款为本市公积金贷款,且申请时未处于逾期状态。

补贴标准。借款人家庭一方或双方符合贷款利息补贴条件的,补贴金额按照上一自然年度已偿还的公积金贷款利息(含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利息,不含罚息)的50%计算。

同时属于我市困难家庭和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同一自然年度贷款利息补贴不重复享受。

补贴方式。符合补贴条件的借款人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贷款所在地的苏州公积金中心所属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申请上一自然年度的公积金贷款利息补贴。审核通过后,将补贴资金划入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还款账户。

流程要件。流程分为申请受理、补贴审核和资金发放。借款人在申报期内到分支机构提出申请,同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借款人的身份证件;低收入人口、困难职工的证明材料;如借款人本人不是低收入人口或困难职工,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件和婚姻关系证明及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分支机构受理借款人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补贴资金将于次月划入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还款账户。

三、执行时间

《通知》自2025年5月15日起正式施行。

四、注意事项

本《通知》所述属于本市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人口或总工会认定的困难职工,包括经市、县(区)民政部门或总工会认定的对象。

借款人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申请上一自然年度的公积金贷款利息补贴。本政策有效期3年。

五、案例解析

职工张某为苏州市民政局认定的低保对象,2024年共偿还公积金贷款利息25000元。张某今年6月份向我中心申请困难家庭公积金贷款利息补贴,可补贴金额为25000×50%=1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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