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政策更新,除园区其他区域统称为市区公积金。
贷款利率:首次使用2.35%,二次使用2.775%;5年期以上2.85%,二次使用3.325%。具体执行日期为2023年10月10日,实际操作以公积金中心审批为准。
公积金贷款限制:已贷款3次及以上者不可再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不可以放弃产权;男女朋友不能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摊还贷款不算动用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需账户余额达到15倍或10倍,且缴存基数需覆盖公积金部分月供双倍。
异地公积金贷款要求:具备苏州购房资质,满足苏州公积金贷款条件,异地公积金中心需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并提供近半年的缴存明细(需盖章)。
灵活就业人员和异地缴存职工只能用余额法计算可贷额度。中小套型贷款政策调整为购买首套住房,面积90平以内,房价200万以内,最高可贷80%。商转公贷款首次、二次均可申请。
高层次人才购买首套房屋贷款可享受优惠政策,贷款额度在计算出的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相应倍数,最高限额不超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且最终可贷额度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
贷款额度计算:余额算法为账户余额×15或与余额×10(认房不认贷);基数算法为:单身:近半年平均缴存基数×35%×12×贷款年限;已婚:近半年夫妻平均缴存基数相加×35%×12×贷款年限。特殊政策下,市区购买评估价≤200万,面积≤90平的房子,首付为2成起,公积金最高可贷160万。
贷款年限最长为30年,贷款时公积金不能处于封存状态,需要正常缴纳6个月以上。重点特殊政策下,市区购买评估价≤200万,面积≤90平的房子,首付为2成起,公积金最高可贷160万。
公积金不能用于购买40年产权的商业公寓,但可以购买50/70年产权的住宅性质公寓。50年产权的成套住房可申请贷款,独栋别墅不能申请,联排别墅可以申请。
市区借款人年龄限制为:男:18周岁至60周岁;女:18周岁至50周岁,申请人年龄申请贷款年数不得超过退休年龄后5年。贷款年限≤个人法定退休年龄延长5年-申请贷款时年龄。
女方为教师、医生、公务员等事业单位人员,单位开55退休证明可以到60周岁,有高级职称证书或处级以上干部,单位开60退休证明可延后到65周岁。政策更新中,具体细节有待商榷。
苏州市本地人第三套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一方园区公积金,一方市区公积金可按市区一方公积金来贷款。纯公积金最长贷款年限为30年。
家庭最高可贷额度为165万,要求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且适用于苏州公积金。外地公积金贷款暂无法购房提取,也无法摊还月供,需咨询本地及苏州公积金官方。
园区公积金贷款政策与市区基本一致,贷款年限房龄园区为50-房龄,组合贷为50-房龄。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110万元(两人共同参与)或80万元(单人参与)。
苏州市公积金贷款对房屋套数要求如下:首套房政策要求缴存人家庭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第二套房政策要求仅有一套自住住房;不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已有2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缴存人家庭发放贷款。
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15倍,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同时,可按缴存基数计算,公式为:月工资基数×35%×贷款期限(月)。贷款期限不超过70岁,新建住房最长30年,存量成套住房、建造、翻建最长30年,且不超过所购住房剩余使用年限。
中小套型贷款政策要求购买90平方米(含)以内的自住住房,总价不超过200万元,贷款最高限额为160万元。多子女家庭在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时,贷款额度可上浮30%,最高限额为家庭143万元,单人为104万元。
异地公积金贷款在市区(姑苏、新区、相城、吴中)贷款要求为满足苏州公积金贷款要求,购买苏州大市范围内除了张家港的房子,客户一方异地公积金,一方市区公积金(含园区公积金)。
异地公积金贷款需当地公积金中心开具异地公积金贷款证明和近一年缴存明细(不足一年则提供已有的大于6个月的缴存明细),除高层次人才政策外,其他参与额度一方为异地公积金只能使用余额法。
缴存证明有效期为2个月。异地公积金贷款申请流程为:上海、杭州地区可线上申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缴存明细;其他地区需去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开具相关证明。
以上政策调整主要针对公积金贷款中缴存基数高、余额多的人群。具体细则会随着政策更新而不断调整,建议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