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将对网贷借款额度设定上限的消息,让网贷平台的老板们在朋友圈炸开了锅,“我的天,那一大堆平台要大幅度调整作业方式啊!”,“来的太突然了!” 在网贷监管细则征求意见稿发布7个多月后,最终定稿终于要出现了,但这没想到是以这样的方式令业界虎躯一震。
据一位互联网金融高管向澎湃透露,此次将出台的《办法》第十七条明确,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贷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在不同平台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同一法人在同一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在不同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这些规定酝酿于数月之前,在政府和学术机构、业界的一次座谈会上,监管层透露,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网信办即将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中设置了借款上限。
对此,银客创始人林恩民在朋友圈公开表示,早就听说会有20万和100万的传言,看来是要落地了。“我一直对监管层抱有敬畏之心,言听计从,但本次对多平台最高借款自然人100万,法人500万的限制要真心反驳一下,我不反驳金额限制,我提议从小微借款用户的体验和成本角度考虑监管制度,如果能在一个平台上个人借100万企业借500万就解决问题,为什么非要让大家跑多个平台去贷款呢?”
林恩民还说,监管驱使大家进行多平台融资会增加融资成本,对那些个人借款接近100万、企业借款500万的借款人来说是莫大打击,又催生出一些不创造价值的多平台融资中介服务,好不容易降下来的融资成本,一条过于理想的监管条规可能就会让现在最艰难的群体融资成本又回到原始状态。无论怎样,如果最后还是这个规定,也只能叹息了。
农业金融创业公司沐金农创始人、北大国发院在读博士王曾也认为,借款上限应该由需求和市场决定,不应该有行政干预,一旦有限制,就会增加社会机制的运行成本,拉人头、双轨等情况就会出现。
在官方看来,这样做的意义,是希望实现“小额分散”,《办法》称,此举是为了让网络借贷金额以小额为主,网贷信息中介应当根据本机构风险管理能力,控制同一借款人在同一网络信息中介及不同网贷的余额上限,防范集中风险。
但这项一刀切的政策似乎面临一大硬伤,就是没有把借款人资质纳入考量,一家业内口碑较好的银行系网贷平台恰恰为一些城建类国企供应链上的小企业提供利率比较合理的资金,而且有国企承兑和担保公司的担保,单笔融资额通常能够达到两百万以上,显然这样的监管让他们非常被动。
这种一刀切对信用贷和抵押贷也未加区分,一些大额的汽车抵押和房产抵押可能会受到伤害,一线城市的车、房本身就动辄价值几百上千万,产权人拿来进行抵押借贷,平台按比较低的折扣率折价对其放款,即使产生逾期,平台只需把抵押物变现,依然能覆盖坏账,风险可控,如果抵押千万房产却只能贷到20万,显然不合理。
况且,有相关人士称,“贫困人群借款,事琐碎,信用低,撮合费用少,管理和运营成本高”。虽然在形式上做到分散,但本质上由无数个小散户形成的资产包,其整体质量也依然堪忧。
2B和2C是P2P的两种流派。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薛洪言认为,不仅小微企业、个人存在融资难,基建、产能过剩领域也存在融资难问题,这一小一大两类群体均是P2P平台的主流借款人,分别代表了P2P行业的两种发展模式,这两种模式在产品设计、风控、营销、客户服务、组织文化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相互转化可能性不大。
这意味着,习惯做大额融资项目的平台,很难转型去做小微业务,监管强制性的借款额度规定,不仅不会促进这些平台主动向小微转型,反而可能促进这些平台通过“去P2P化”来规避监管,因而很难从根本上解决信贷资产集中度问题。
据网贷之家数据,从借款人角度来看,2015年单月单个平台借款金额介于0-10万的借款人最多,占比高达84.28%;其次为10-100万之间,借款人数占比高达13.53%;100-1000万与1000万以上的借款人数占比分别为2.01%和0.18%。这意味着,至少2.2%,至多有15.7%的借款人会受到限制。
最终的监管细则何时真正落地呢?一位接近监管层的人士表示,具体时间应该是明年2月左右,也就是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结束之后。这会是专门2B的平台的死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