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贷从2023年“卷”到2024年。一开年,就有不少网友在社交媒体平台上发帖分享低利率借贷经历,吸引其他网友围观的同时,亦有自称是各地银行的客户经理在评论区“蹲守”目标客户,称“可发优惠券”“业务办理成功送礼物”。除了低利率,新春消费贷产品还抛出百万级别授信额度,各大银行争相推出“开门红”产品。
不过,受访专家表示,消费贷款在3%的基础上继续下调的空间有限,百万级别的授信额度或多为宣传噱头。消费贷“火热”的背后,还需看到虚构贷款用途、挪用信贷资金等风险问题。
新春“开门红”消费贷利率低至3%,额度达百万级别
2024年一开年,各大银行就推出“开门红”消费贷产品。南都·湾财社记者查询发现,不少银行通过叠加优惠券等方式降低消费贷利率。如招商银行“闪电贷”使用优惠券后,年化利率可低至3.0%;浦发银行的“浦闪贷”活动显示,2024年1月9日上午10点,浦闪贷授信审批通过且完成授信签约的客户(额度需为有效状态)可领取一张1年期浦闪贷2.9%年化利率(单利)优惠券,优惠券共发放500张。
不过,低利率优惠券“掉落”至客户账户需满足一定条件。1月26日,南都·湾财社记者进入招商银行APP,发现银行系统也发放了一张3.0%闪电贷利率优惠券。招商银行广州某支行客户经理告诉记者,银行系统会根据客户的“招米值”(招商银行对客户资质的评估分值)高低发放不同优惠力度的利率券。招米值满分20000分,申请闪电贷则需达到13000分以上成功率才更大。
“3.0%闪电贷利率是我们目前发出去的优惠券里面力度最大的,证明您的资质非常好。也有客户会同时收到好几张,看哪张最划算,就用哪一张。”上述客户经理介绍。
据悉,本次招商银行发放的闪电贷利率优惠力度在3%到3.3%不等,但贷款利率越低,还款期限就越短。上述客户经理介绍,贷款年化利率低至3.0%的借款期限为1-2年期,其余为3年。
除了“卷”至3%的利率,部分银行的消费贷授信额度还高达百万级。如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分行推出的“新市民个人信贷服务专区”,贷款额度最高100万,贷款期限最长5年,年化利率最低为3.45%;中国建设银行的“建易贷”贷款额度最高也可达100万,贷款期限最长3年,年化利率最低为3.4%。
授信额度达百万级别的消费贷需要抵押物,或者面向优质单位员工。比如广州农商银行推出的“金米消费e贷”产品,最高贷款金额为100万元,但需要房屋或车辆等抵押物。再如上述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分行的“新市民个人信贷”产品,面向的客户是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上市公司国企等优质单位员工。
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咨询中国农业银行广州某支行,该支行客户经理要求记者提供就业单位、工作年限、身份证号码及姓名等个人信息,“银行有一个准入名单,需要看看您的单位是否在名单上,您不一定能够申请得到。”
百万级别额度或为噱头,贷款利率难突破3%
事实上,各大银行消费贷从2023年年初就已开“卷”。南都·湾财社此前报道,2023年春节前后,国有大行的消费贷产品年化利率下限均降至4%以下。进入下半年,特别是“双十一”购物节前后,消费贷“价格战”再起,个别银行消费贷年化利率优惠至3%。
百万级别的授信额度也并非新鲜事。2023年11月,青岛市政府联合中国银行青岛市分行推出“人才消费贷”,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最高200万元额度授信,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年,年化利率为3.5%。抵押贷的授信额度则可以比“人才消费贷”一类的信用贷更高,如中国邮储银行推出的“个人消费房抵贷”,额度高达500万元,年化利率为3.5%,贷款期限长达10年。
业内专家分析,消费贷利率下降除了与银行资本成本下降有关,还是一种促销手段。“目前,由于存款利率降低等因素,银行资金成本也有所下降,降低个人消费贷款利率具有一定基础。同时,部分银行为了扩大市场份额,希望通过较低利率吸引更多客户,这是一种‘薄利多销’的促销行为。”招联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向南都·湾财社记者表示。
不过,受访专家分析,消费贷利率继续下探的几率不大。星图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薛洪言认为,结合货币政策导向看,消费贷款年化利率在3%的基础上继续下调的空间很有限。“一方面,银行存款成本具有较高的黏性,消费贷利率继续下探缺乏经济可持续性;另一方面,3%的消费贷款利率明显低于住房贷款,间接导致部分消费贷违规流向房地产领域,容易产生新的风险。”
至于“卷”出新高度的消费贷授信额度,薛洪言认为百万级别的消费贷不符合消费贷款的基本逻辑,缺乏相应的消费场景,不具有普及的可能性。“‘最高额度100万’比较容易达到银行的宣传效果,但更多的是一种宣传噱头。从实际展业上看,个人消费贷款单户最高一般不超过30万元。”薛洪言表示。
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市为监管重点,广东曾大力整治
在宏观经济利好政策持续加码下,国泰君安研报指出,居民短期消费信贷规模有望提升。不过,受访专家分析,看到个人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在激发消费、提振投资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的同时,也需关注消费贷的风险问题。
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开出的罚单来看,信贷业务是银行业违规的“重灾区”,其中个人经营贷、消费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又是监管重点。据不完全统计,2023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部门共对银行机构开出266张涉信贷资金流入房市的罚单,处罚金额共计7460万元;2022年涉相同事由的罚单有271张,处罚金额共计1.17亿元。
南都·湾财社记者注意到,广东也曾大力度整治消费贷资金进入房市等违规行为。2021年,原广东银保监局及辖内银保监分局共开出29张涉及企业或个人经营贷、消费贷资金违规流入楼市的罚单,包括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华兴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在内的一共16家银行机构被罚,罚款金额合计3303.17万元。
针对消费贷风险问题,监管部门先后出台相关规定。消费贷的贷款资金流向方面,2017年,原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原广东银监局发布《关于消费贷管理、防范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通知》,严禁个人消费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投资及支付购房首付款或偿还首付款借款等行为,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消费贷。授信额度和贷款期限方面,上述通知规定原则上不发放金额超过100万元或期限超过10年的综合消费贷款。
2023年1月,原中国银保监会对信贷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填补了关于贷款期限的制度空缺,规定个人消费贷款期限不得超过5年,个人经营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对于贷款用途对应的经营现金流回收周期较长的,最长不超过10年。
董希淼建议,应将虚构贷款用途、挪用信贷资金的行为纳入征信系统,提高借款人违规成本,从源头上遏制个人消费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楼市、股市等。同时,金融监管部门应加快金融科技应用,牵头建立面向全银行业的资金用途和流向监控平台,引导信贷资金依法合规使用。“对消费者而言,切不可因为利率较低就盲目申请,申请消费贷款要合理适度,将个人债务负担控制在合理水平之内。”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彭乐怡 刘常源